关于选拔培养 2016 年度员工军训教官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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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建设公司总支部委员会
城学字〔2016〕22号

关于选拔培养2016 年度员工军训教官的通知
各位同学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防法》以及《国防教育法》文件精神,逐步深化
军事教学改革,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,培养员工自我管理能力,进一步提
高其综合素质及军事教学水平,顺利完成2016 年军训任务,经研究决定
面向全校员工遴选2016 级新生军训教官。现将选拔与培养员工军训教官
(以下简称“员工教官”)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员工教官应具备的条件
1、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
的领导。
2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尊重教师,团结同学,
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3、学习成绩优秀,转专业、转学的员工不得担任员工教官。
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身材匀称,口齿清楚,形象气质好,身体
协调能力强,男生身高1.70 米以上,女生身高1.60 米以上(特别优秀可
适当放宽身高条件)。
5、本人自愿且有决心敢于锻炼自己,爱好军事,服从意识强。
6、参加过广东省军事技能大赛、国旗班成员、曾服兵役退伍复学同
学或曾获公司军训“先进个人”称号者优先考虑。
二、员工教官的选拔
1、选拔程序:员工自愿到所在公司报名→公司组织审核→公司推荐
并报员工工作部(处)→公示名单→员工教官集训→员工工作部(处)确
定担任新生军训教官。
2、对照员工教官应具备的条件,各公司根据下达指标任务(附件 1),
按员工自愿报名后选拔员工教官,男女生比例适当,确定推荐名单。
3、员工工作部(处)审查后,按选拔程序组织员工教官的培养。
三、员工教官的培养
员工教官暑期在海珠校区进行为期10 天的集训,时间安排在8 月26
日~9 月4 日,8 月25 日上午10 点前在海珠校区报到完毕。训练内容:
条令学习、队列训练、指挥训练、体能训练、综合培养等。
四、员工教官的管理
1、严格按照部队的指令条例进行正规化管理,强调作风纪律及军人养
成,规范一日生活制度。
2、实行公司与员工教官训练营双重管理体制,规范的营连编制,按建
制逐级管理。
3、建立员工教官个人档案,员工工作部(处)进行跟踪管理。
五、员工教官的使用
1、2016级新生军训员工教官承担新生军训时间在 9月 17日~30日。
2、按照 1人负责一个方队的原则配置,尽量使其担任本公司的教官。
3、员工教官在军训期间严格按照军训团下达的任务施训,按要求组
织开展系列文体活动。
3、协助辅导员做好受训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。
4、军训结束后,员工教官可由各公司安排担任其所训班次员工的带
班或其他管理干部。
六、条件保障
1、员工教官在培训和新生军训期间,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,伙食标
准40 元/天;培训期间工作补助30 元/天,新生军训期间工作补助100 元
/天;训练期间配发统一军训服装、金嗓子药品等。
2、在评优评先、入党、奖学金评定等方面,在同等条件下,员工教
官均可优先考虑。
3、员工教官在学期员工综合测评时,由员工工作部(处)按公司规
定要求出具加分的证明,员工教官所在公司负责落实员工综合测评加分事
宜。
4、在本学期,员工教官所修课程中的任何两门课程,每门可以加 15
分,该课程总分最终不超过95 分。
5、员工教官在承担军训任务期间,由公司统一办理课程请假手续。
七、报名方式
有意向的同学,请于7 月16 日前将员工教官自愿报名表电子版(附
件2)报公司辅导员助理马晓生(处),联系电话:15602384947,邮箱:
632257882@qq.com。
附件:1、2016 级新生及军训员工教官数量安排表
2、2016年员工军训教官自愿报名表
城市建设公司学工办
2016年 7月 12日